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大气科学系
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要求的通知
为提高大气科学系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大气科学系研究生培养声誉,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相关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要求的基础上,大气科学系特别提出以下六点要求,请诸位导师和研究生遵照执行:
(1) 研究生须严格执行学位论文提交和答辩过程各个通知时间节点,过期不候;由此可能造成的延期毕业,由学生承担责任;
(2) 学位论文格式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论文规范执行,有大于三处的任何格式错误问题(如中英文标点符号使用混乱、字符表达混乱、图表不清晰等),导师和大气系必须拒绝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此可能造成的延期毕业,由学生承担责任;
(3) 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体现科学素养和良好的表达习惯,句子逻辑和表达必须通顺,大白话、口语化和非学术用语不允许出现(此条答辩前由导师和匿名评审专家予以共同认定和评价;答辩时由答辩专家予以再次确认);
(4) 论文抄袭除查重率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外,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引用自己真正阅读的,并予以总结;凡是列在学位论文中的参考文献,毕业答辩时,若专家提问,必须能讲出这些文献的研究内容等,否则按答辩不通过处理;
(5) 第3和4条涉及的论文写作和文献引用作为基本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相关问题如有出现,导师和大气系必须拒绝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
请;情节严重的,通报给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其依照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6) 大气系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除自查和学院规定的审查外,最终由系里统一随机安排,全部送专家盲审,由各自导师承担的项目支付专家评审费用。
此通知自 2018 届研究生开始执行。
大气科学系
2018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