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圆满完成,依据“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发[2017]40号)的精神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及专家考核小组
组长:郭会荣
副组长:甘义群 朱继
组员:马腾 李素矿 祁士华 王红梅 万军伟 罗朝晖 顾延生 周建伟
秘书:谢杨
二、 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至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可适当放宽)。
3、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免试。
三、 推荐指标
(一)学院推免指标分配
推免指标严格按学校下达我院的指标数执行,各专业推免具体分配结果见下表。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分配结果作调整。
(二)学校推免类别及指标数
鼓励学生申请学校单列指标计划的其他推免类别。具体类别包括:
- “创新人才”:全校35个指标
【申请条件】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成果者,经所在学院(课部)考核后,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学校统一安排面试评审确定。面试时将重点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创业能力。报名者要保证成果突出、真实,有相关证明材料。
- “研究生支教计划” :全校11个指标
【申请条件】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并且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均可申报,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
各学院必须对申报“支教计划”的学生进行预审,对满足申报条件的学生上报教务处及校团委,参加学校组织的选拔。各学院上报名额不超过本院2013级学生人数的1.5%。
学校组织单独的支教推免生工作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学生组织面试,择优遴选。
- “师范大学增补计划” :全校5个指标
【申请条件】按教育部下达计划,今年我校须向华中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4名,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1名。
- “国防科工大学”补偿名额 :全校1个指标
【申请条件】按教育部下达计划,今年我校须向国防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1名,
师范大学和国防科工大学补偿名额均单列,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涉及到的专业学生,由所在学院根据本办法及对方学校要求对申请者择优选拔。选拔出的学生,只能去规定的学校专业就读研究生。
四、 推荐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
2、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综合成绩确定人选,包括学业成绩(权重0.8),专家面试成绩(权重0.15)与奖励加分(权重0.05)。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该类学生名额占学院推免生指标,学校不另分配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4、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须有定向单位同意推免或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并经校学工处审批。
5、学校鼓励学院与兄弟院校进行推免生交流,多吸纳其它学校的优秀生源。
6、推免生可申请的专业具体见下表:
五、 推荐程序
1、9月9日前,统计并公示学生学业成绩;推免工作动员;
2、9月9日,确定并公布各专业指标数;
3、9月11日,各专业按照推免指标数的两倍确定并公布考核名单;列入考核范围内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 书面申请应说明所学专业、姓名、学业成绩及排名、相关成果与奖励等;
4、面试时间:9月14日,专家考核小组面试,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三天;地点:文华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5、9月18日,向学校报送推免生名单;
6、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应在9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
参与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卓越地质师班与“支教计划”的同学,须于9月12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学院(课部),学院必须对申报者进行审核。9月15日前学院按学校要求将符合条件者名单报送教务处等待学校组织面试。学校将组织该批学生面试,经过面试后,确定推免生名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
六、 接收程序
(一)接收复试:拟报考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即日起请登录我校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报志愿(http://202.114.200.86/open/zstksstm/signin.aspx),复试安排详见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推免生复试方案。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二)接收程序:9月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报考本校并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接收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完整过程,方为正式接收。报考外校的,需取得复试通知后到报考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接受待录取通知方为正式接收。推免生仅可接收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七、 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被我校接收的2018级推免生第一学年全部享受8000元/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并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被我校接收为直博生的,第一学年全部享受10000元/年的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并享受不低于43000元/年的助学金,从第二学年起,将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硕博连读生从入学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待遇。
八、 其它
1、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仍应努力学习,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政策,在第八学期对推免生进行包括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在内的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院签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诚信承诺书》,不遵守承诺的将记入档案。
3、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发给就业协议书,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4、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5、各类推免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详细情况请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6、各类推免生必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表格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学籍与信息管理科)。
环境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